供应商使用协议


  在成为『中国国际旅行网』注册供应商前,必须阅读、同意并接受本注册协议中所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同时应阅读本文件所提及的网页和网站中所包含的资料,了解本协议中的条款有利于日后的运转。版本更新 2006-9-20

一、 “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协议

(一) “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是由广州华飞信息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飞)向用户提供的线上服务平台。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用户确认注册或使用本商户服务前,详细阅读了本服务协议所有内容。以使用华飞提供的服务时,即表示用户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服务协议之所有内容。

(二) 本公司有权单方随时修改或变更本服务协议之内容,并随时通过本公司网站公布最新之约定事项。用户对任何修改或变更本服务条款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用户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或变更,如不同意相关条款,用户应可立即停用华飞提供的服务。

二、注册事项

  在使用华飞提供的服务前,用户必须先注册成为“中国国际旅行网”用户,用户同意以下事项:

(一) 华飞提供的服务仅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

其中香港及境外地区用户限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自然人用户,且已在中国境内银行开设人民币帐号。

(二)用户注册需要提交注册资料,并确保其为正确、最新及完整。若用户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帐号,并拒绝用户使用本服务之部份或全部功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并同意负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支出。

(三)因用户未及时更新核对基本资料,在使用“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时发生任何错误导致交易取消,华飞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作为法律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告或其他关于用户使用的服务帐户及服务的通知,将使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用户注册邮箱备份,并可能通过以下方式向用户传递:
        1、本网站或者合作网站上公布;
        2、电信系统通知;
        3、站内短信系统通知;

三、 用户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用户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禁止或限制物品的交易,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用户若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之使用者,用户同意同时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域之法令。
用户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从事商业诈骗行为;
(九)从事不法交易行为;
(十)各类黑客教程和不道德行为。

四、 用户服务使用条款

(一)服务说明

  1. 一旦贵方注册成为“中国国际旅行网”用户,则本公司将在用户及(或)对方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支付款项给用户所指定之对象,或收取他人支付用户的款项。
  在此确认,用户在本网站或第三方网站上按“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流程所确认的交易状态将成为本公司为用户支付或收取款项的不可撤销的指令。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按相关指令依据本服务协议及(或)本服务纠纷处理规则等约定对款项进行处理。
如用户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公司无须承担责任。
用户应自行安排机票、旅游、酒店、旅游项目等产品的交付,并要求买方在获得服务凭证上签字确认,因服务延迟、取消,本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应由交易双方自行处理。
  2. 如果用户尚未注册成为“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之用户,当用户收到来自他人通过本服务支付给用户款项时,由于用户尚未成为“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之用户,本公司将暂时替用户保管此笔款项,而不能划汇给用户,直到用户注册成为用户。
  3. 任何时候本公司会将用户使用“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且暂留的资金,独立于本公司营运资金之外,并不会将用户的资金用于非用户指示的用途上。
  4. 用户了解本公司并不是银行或金融机构,“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非金融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并无法进行“即时”之金额转帐服务,资金于途中流转的时间在合理范围内用户是予以认同的。
  5.用户同意,本公司无须对用户使用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期间由本公司保管或代收或代付的款项的货币贬值承担风险,并且本公司无须向用户支付此等款项的孳息。
  6. 交易风险
  当用户通过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进行各项交易或接受交易款项时,若用户或对方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中之操作步骤,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并不保证交易会顺利完成,且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因上述状况致使款项已先行拨入用户的帐户,本公司保留直接自用户的帐户余额中扣回款项及禁止用户要求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已汇入用户的银行帐户,用户同意本公司有向用户事后索回之权利。

(二)一般服务条款

  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时,为便于用户查询或计量应收或应付款,本公司将为用户提供一个唯一的编号,即帐号,并由用户自行设置密码后,用户可通过本公司实现以下“中国国际旅行网”中介服务:
  1.保管功能:
  用户可以向本公司汇入一定金额的货币,并委托本公司代为保管。
  2.代收功能:
  用户可以要求本公司代为收取本公司其它注册用户向用户支付的各类款项。
  3.代付功能:
  用户可以要求公司就所保管或代收的款项向特定的第三方进行支付,用户同意如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由于本条款约定事项之出现,此等支付是不可逆转的。
  4.退(付)款功能:
  用户可以要求本公司退返所保管的用户的款项或向用户支付用户的应收款,但是:
  1)当用户收领款项时,必须提供一个与汇款人(保管款)或指定收款人(应付款)名称相符的有效的国内银行帐户。当用户向本公司作出退(付)款指示时,本公司将于收到指标后的一到五个工作日内(根据用户登记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时间上的差异),将相应的资金按照用户的指示汇入用户登记的银行帐户,除此以外本服务不提供其他收领方式。
  2)国际使用者若需使用“退(付)款”功能,则需具备国内银行帐户。
  5.查询功能:
  本公司将对用户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管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用户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进行查询,并可以此为基础与用户的帐户进行核对查询,如用户认为数额有误,则本公司将向用户提供本公司已按照用户的指示收付款的纪录,用户了解并同意用户最终能够收到款项的责任是由用户登记的银行帐户对应的银行提供的,用户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6.帐户纪录:
  若用户不使用保管于本公司之款项,本公司将会妥善保管用户的资金,不作任何其他用途。
  7.交易异常处理:
  1) 用户了解并同意于使用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将可能造成服务无法提供。
  2) 用户确认用户所输入之个人基本资料无误,以便本公司能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通知用户该笔交易后续处理方式。若用户所提供之基本资料有误,造成本公司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用户后续处理方式,本公司对此将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8.用户同意基于运行的需要,本公司可以暂时提供部分服务功能,或于将来暂停部分服务功能或开通新的服务功能,当任何功能减少或者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用户仍然使用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表示用户仍然同意本条款或者本条款修正后的条款。

(三)服务费用

  当用户使用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时,本公司会向用户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各项服务费用请详见用户使用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时中国国际旅行网网站上所列之收费方式说明。本公司保有订定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
  用户同意,除非另有说明,上述服务费用本公司有权自本公司代收应向用户支付的款项中先行扣除。

五、用户终止使用说明

(一)本公司有权基于单方判断认为用户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将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将违规用户所发布资料加以移除或删除处理。
(二)本公司在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之虞时,不经通知有权先行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之部份或全部功能。

六、 系统中断或故障


  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对用户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
(一) 本公司订定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二)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三)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七、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一)本公司仅对本协议中所列明的义务承担责任。
(二)用户明确因交易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交易双方承担。
(三)用户信息是由用户自行发布,本公司无法保证用户信息之准确、及时和完整,用户应对用户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公司未对交易标的及“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将符合用户的需求。
  2. “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錯。
  3. 用户经由“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用户的期望。
(五) “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之合作单位,所提供之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六) 用户经由“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之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用户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资料之下载而导致用户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七) 用户自本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或经由“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取得之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之保证。
(八)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其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协议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也应排除本公司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用户收取的当次“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费用总额。

八、“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协议及其他使用规则

  “中国国际旅行网”服务协议与其他使用规则的名词解释,意思理解,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应以本协议为准,并且用户同意并接受基于善意,本公司对相关名词、条款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并以最新的解释为准。

九、 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 中国国际旅行网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二) 非经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三) 尊重知识产权是用户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用户应对本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管辖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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