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规定。海关检查人员一般仅询问旅客是否有需要申报的物品,但有的国家要入出境者填写"旅客携带物品申报单"。视工作需要,海关有权开箱检查出入境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但对持外交护照者一般可免验。各国对出入境物品管理规定不同,通常对个人日用品、衣物检查不十分严格,烟、酒、香水等物品一般可限制在一定数额内放行。而文物、武器、当地货币、毒品、动植物是违禁物品,非经特许不得出入国境。有的国家还要求旅客填写外币申报单,超过一定数额的外币即不许携带出境。
为方便旅客出入国境,许多大型国际机场分设红、绿两个通道,凡不携带上税物品的旅客可以走绿色通道,不受海关人员检查;凡携带上税物品的旅客必须走红色通道,接受海关人员的查询。
但选择走绿色通道的旅客必须确认自己未带任何上税或违禁物品,否则一经查获,违禁物品将被没收,旅客本人也会被课以重税、罚款甚至受到法律制裁。目前我国的海关主要口岸也已经实行"红绿通道"验放制度。
(2)检查方式和内容。各国海关对外国旅客或非当地居民的检查有以下四种情况:
A免验。如西欧一些机场在海关处写明"不用报海关",或在海关处根本无人办公。
B口头申报。旅客不需要填写海关申报单。过海关时,海关人员只是口头上问带了什么东西,通常不用开箱检查。
C旅客须填写海关申报单,但在通过海关时,海关人员一般知识口头上问是否携带了海关所限制的物品,很少开箱检查。
D旅客许填写海关申报单,通过海关时还要开箱检查。
前三种做法比较普遍,第四种做法较少。
(3)申报手续。凡有合法证件出入国境的我国公民极其携带的行李物品须从设有海关的地方通过,并在海关指定的场所、时间办理海关手续。在接受海关查验时,旅客应将其本人携带的行李件数、旅行自用物品、手表、照相机、录音机、摄影、摄象机等的牌名、型号、数量以及其他须书面申报的物品品名、规格、数量、重量及金额,详实填写在"旅客行李申报单"内。随行家庭成员带有须向海关申报的物品的可合并填在同一份申报单上。
填写行李申报单时须符合海关的有关规定,若干物品如武器、麻醉药、植物等,必须交海关按规定处理;礼品、样品,应当在申报单空格内填报;带出的外汇,必须交验中国银行的许可证明,即外汇携带证。旅客如有分离运输的其他行李物品,也应在申报单内表明行李物品的件数、运输方式并提供清单。
海关进行查验时,旅客应将填好的申报单及携带的全部行李物品在规定期限内运进或运出是,旅客还应将本人护照、物品清单几2原"旅客行李申报单"一并交海关查验。
申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交海关留存,第二联经海关盖章后交旅客收执,回程时再交海关办理手续。出国留学人员出入境时,凭所持"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或"回乡证"向海关申报。凡申报不实或隐匿不报的,海关将依法处理。 |